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推荐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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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兵团科协《关于遴选推荐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的通知》(兵科协发电[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师团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4.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二、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2.为保证推荐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坚守“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三、推荐名额及材料

1.推荐名额。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2.材料报送及要求。

电子版材料: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纸质版材料:学院党委推荐函(含推荐工作情况)原件1份、《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3份。

以上材料于5月18日前报送,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马丽 

话:0992-2057350

邮箱:2293716952@qq.com

附件1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石河子大学科协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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